强基固本 深化整治
不断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省安监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张宝文
(2010年1月23日)
同志们:
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如期召开,会上传达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王建中局长作了重要讲话,就去年安全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回顾,特别是对今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做了全面的动员、部署和安排。王局长的讲话重点突出,思路清晰,对策措施具体,尤其对进一步做好全省非煤矿山及其冶金、有色、建材、地勘、石油等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关于安全生产法规建设和科技规划及宣传培训工作,在王局长工作报告中已作了总体安排,并提出了要求。这里,我主要就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讲两点意见:一是如何正确看待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形势;二是今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应着重抓好的工作任务。
一、关于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形势
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形势,对我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区域发展战略具有重要的意义。我省是一个矿产资源较丰富的省份,非煤矿山产值在全省GDP指标中占有重要份额,特别是钢材、有色金属是全省工业的支柱产业,占全省工业增加值的三分之一以上。近年来,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工业强省中心任务,在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方面我们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践行“发展、监管、服务”的宗旨,结合全省非煤矿山实际,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开始走上强基础、上水平、大步推进、深入发展的运行轨道。其主要标志是:
——以建立健全法制机制为核心,推进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制建设。2009年我们制定下发了《甘肃省非煤矿矿山安全监督检查纲要》、《甘肃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管理办法》、《甘肃省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甘肃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技术保障实施意见》等8项最基本的规范性制度、办法。
——以专项整治为着力点,推进了非煤矿山隐患治理进程。首先对全省的183座尾矿库进行深入排查,对其中的72座病、险和拟关闭库分类进行治理。目前从省政府灾后重建办公室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三个渠道争取落实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项目资金,促使全省尾矿库隐患治理进入快车道。其次,对地下矿山通风、露天矿山的一面坡、伞檐开采等违法违规现象进行了集中整治。
——以整顿关闭为重点,推进了非煤矿山专项整治行动。安监、公安、工商、国土、环保等部门联手开展打非行动,依法关闭、取缔非法生产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和尾矿库11个,进一步规范了矿业秩序和矿山安全生产。
——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为目标,推进了非煤矿山安全技术措施的应用。在陇南、甘南、天水等地水文条件复杂、存在水患的地下矿山推行150米超前探钻,实行先探后掘、先探后采;地下矿山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实行双电源、双回路,并对井下人员进行跟踪定位;建立尾矿库坝体位移和浸润线观测设施;年采剥量在50万立方米以下的露天采石场强推中深孔爆破等先进适用技术,对提升全省非煤矿山的本质安全水平给予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保障。
——以安全标准化为抓手,推进了非煤矿山基层基础建设。2009年4月在成县召开了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现场会,适时总结了非煤矿山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的试点经验,考核命名了一批达标企业。特别是制定下发甘肃省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三年规划和实施意见,为全省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指导和推进作用。
全省非煤矿山及其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上是好的,近三年没有发生过一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2009年未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实属不易。这得益于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总局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密切协作;得益于广大安全监管战线尤其是基层安全监管工作人员的辛勤努力!
在看到已有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非煤矿山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突出问题,我们当前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一是全省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同国内外同行业一样经受了全球经济危机影响,有色、黑色金属价格从最高处跌倒了最低处,曾使70%以上的非煤矿山企业一度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尤其是我省陇南、甘南、天水等地遭遇了金融危机和“5.12”大地震双重影响,矿井、尾矿库、选冶厂普遍受损,至今还没有摆脱重创阴影。目前,全省铅、锌、铁、铜、金等非煤矿山正处于恢复生产和复苏发展的阶段,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几率增多,防范控制工作任重道远。二是非煤矿山企业“多、小、散”的状况尚未彻底扭转,无证开采、胡挖乱采、超层越界等非法违法行为也时有发生,加上矿山企业生产工艺技术落后,装备水平和技术含量低,生产安全问题相对较多。三是一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保障能力差,管理水平低,人员素质与安全生产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四是随着经济的起稳回升,有色金属、钢铁、水泥、石油等原材料需求增加,非煤矿山企业开始扩大产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安全生产的压力也会随之加大。对此,我们必须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理性面对,既不可盲目乐观、飘然自诩,也不可丧失信心、畏缩不前。要把安全生产放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上考虑,强化责任意识,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准确把握当前全省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努力克服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做好正在做的事情,科学谋划和安排好年度工作。
二、今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应着重抓好的工作任务
2010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监总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全国和这次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一手抓打击非法治违,深化专项整治,努力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一手抓强基固本,强化基层基础,积极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工作思路,突出重点,创新机制,靠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我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一)加大打击非法违法力度,深化专项执法行动
要认真落实12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矿山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精神(国土资发〔2009〕141号),积极配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定矿山资源整合方案,建立共同责任机制,扎实推进矿山资源整合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安委办[2009]13号),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严厉打击无证开采、一证多井开采和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
(二)加大隐患排查力度,深化专项治理行动
1、要继续抓好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石油天然气开采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尤其要盯住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上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落实好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加强工作调度,强化隐患排查动态监管,进一步提高隐患识别能力和治理效果。要集中力量开展地下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切实把防透水、防中毒窒息、防冒顶片帮、防坠罐跑车、防火灾、防采空区塌陷、防爆破事故“七防”工作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做好尾矿库溃坝、露天矿山垮塌、物体打击等事故的防范工作。
2、继续深入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一要健全尾矿库安全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二要组织开展尾矿库安全大检查“回头看”,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三要积极落实尾矿库治理资金,尤其要抓紧做好灾后重建资金治理项目、中央下放地方政策性破产关闭有色矿山企业尾矿库闭库治理项目和列入《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方案》中无主库治理项目的治理工作。今年起,省安监局将对危、险尾矿库的治理实行销号制度,即按《甘肃省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之规定,组织验收后报请省安监局销号,否则不得投入使用或闭库。
3、继续开展露天矿山一面坡和伞檐开采专项整治。要对露天矿山进行拉网式排查,逐矿建档。对一面坡、伞檐开采的,责令停产整顿,落实分台阶(分层)开采。强推先进适用技术,到2010年底,符合条件的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技术应用做到全覆盖。
4、要认真开展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防井喷失控、防硫化氢中毒、防恶劣气象灾害专项整治。完善防范措施,落实防范责任,加大防范投入,适时开展专项督查。
5、要深入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督促企业按《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对排土场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
6、要加强酒钢公司、金川公司、白银公司等冶金有色重点企业冶金高炉防爆炸、防倒塌、防泄漏监管,督导冶金、有色企业深入开展重点工艺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日常安全检查。
7、进一步加强矿山井巷工程(采掘施工)及石油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要对矿山井巷工程(采掘施工)及石油天然气专业技术工程服务单位的资质以及矿山工程项目发包方、承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对外来矿山井巷工程(采掘施工)及石油天然气专业技术工程服务单位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加大“三同时”落实力度,深化非煤矿山源头管理
要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安全监管,把好企业安全生产的源头关。一要把好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关,对预评价报告提出的问题未在设计中落实的、不符合相关安全标准规范以及设计单位资质不符合要求的报告,坚决不予审批。二要把好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关,对竣工验收评价报告内容不全、结论不明确、不按批复要求设计、安全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并监督企业不得投入生产运行;擅自投入运行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今年内将对2007年以来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进行全面清理。对未按规定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的建设项目,责令停止建设和生产,依法进行处罚并督促按规定履行有关手续。
(四)严格行政许可审批,强化安全生产市场准入
安全生产许可作为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力“抓手”,必须充分利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号令之规定,一要做好新建和资源整合后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办工作,严格程序、严格审查、严格把关;二要做好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度检查工作;三要对委托市(州)安监局审查的中小型采石、采砂、制砖用粘土矿安全许可证的审查发证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四要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延续工作;五要加强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企业实施动态监管,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
(五)加快推进安全标准化,加强非煤矿山基础建设
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我省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三年规划,指导和推动各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重点引导企业从危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入手,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通过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开;要完善相关程序,建立考评机构,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的达标评级工作,促进企业提高安全水平;要深化非煤矿山强基固本“五个一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落实考核、评选、表彰等工作机制,选树一批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深化HSE管理体系建设的先进典型;要加强非煤矿山企业班组建设,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建立完善班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班组定员管理,积极推行班组安全生产风险预控管理,完善班组安全生产目标控制考核激励约束机制。要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支撑体系建设的意见》,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支撑机构、安全生产专家库、安全监管信息化和安全监管装备、设施等4个方面的建设,逐步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效能。从今年起,拟将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作为新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的必备条件,并在年底将各地安全标准化达标率作为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纳入考核。
(六)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大力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要继续落实好《关于在非煤矿山推广使用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非煤矿山的安全技术进步,积极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装备,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一是,要在陇南、甘南和天水等地存在透水危害的地下矿山装备超前探钻,配备150米长度的全液压钻机,落实先探后采,先探后掘,以防止采空区塌陷和透水淹井事故。否则,一律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是,要逐步在全省在用和在建的151个尾矿库建立坝体位移和浸润线观测设施,提高尾矿库安全运营水平。
三是,要在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强制建立机械通风系统。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规定,督促底下矿山企业建立和完善机械通风专业管理制度,配备专职人员,按规定进行矿井通风效能测定,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装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是,要在露天矿山推行中深孔爆破技术,大力推进机械铲装和液压锤二次破碎技术。选树典型,通过召开现场会,在面上推动。
五是,要在地下矿山逐步推广使用地下矿山人员定位系统和井下避难所技术。
六是,要建立地下矿井提升、防跑车自动控制系统,有效杜绝地下矿山提升运输事故。
七是,要在地下矿山推行双电源供电系统,保证矿山在事故状态下的供电安全,确保应急设施和装备的正常使用。
(七)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完善安全监管机制
要认真分析非煤矿山及其相关领域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的方面,通过调查研究,对已经制定试行的安全监管措施和办法进行总结完善,对新形势下的非煤矿山及其相关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进行探索创新。具体讲,拟安排三个活动:
1、将对下发的《甘肃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检查指南》的试用情况开展一次调研。通过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修订完善,以便更好地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检查,提高监管水平。
2、将对全省冶金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一次调研,查找冶金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紧密结合当前实际,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6号令《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适时出台《甘肃省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3、将对全省建材和地质勘探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一次调研,并根据调研结果适时出台相关的管理办法。
同志们,推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工作部署,鼓足信心,振作精神,增强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采取积极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非煤矿山及相关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