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形势 增强信心 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
综合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
省安监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周仲平
(2010年1月23日)
同志们:
2009年,全省各行业领域和相关企业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积极开展“三项行动”,全面加强“三项建设”,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水平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有效加强,安全整治行动成效明显,隐患治理工作进展顺利,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上午,石军副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刚才,建中局长作了工作报告。石省长的讲话和建中局长的工作报告,对我们抓好下一步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要认真领会,深入贯彻,切实抓好落实。根据会议安排,我就进一步做好2010年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2009年,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加强。
(一)综合监管行业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通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整治行动,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力度,我省各综合监管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提高。截止12月底,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控制指标全面下降;火灾事故四项控制指标全面下降;农机事故四项控制指标全面下降;水上交通未发生伤亡事故。
(二)综合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靠实。为了进一步强化综合监管相关行业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我们在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制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创新。积极推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五项制度”。省安委会办公室召开两次省直部门综合监管联席会议;与省建设、交通、水利、质监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全省重点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靠实各部门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责任;与省发改、水利、电监等部门联合下发《甘肃省小水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意见》,切实加强全省水电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得到加强,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靠实。
(三)综合监管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按照《甘肃省关于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运输、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全省有28家机械制造企业按要求完成了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级工作(一级1家、二级3家、三级24家);54家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达到了安全标准化企业评估标准(A级15家、B级39家)。按照国家总局部署也将在电力、轻工、纺织、烟草等行业探索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各行业部门不断强化源头管理,重点行业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一步加强。
(四)综合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整治行动进一步推进。省公安、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积极落实“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安全生产整治行动要求,结合本行业安全生产实际制定了《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和《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及时组织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成效明显。
(五)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加大。按照省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和局党组的安排部署,依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相关规定,依法对和政县境内一起7人死亡,2人受伤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天宝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06.12.08 ”死亡6人瞒报事故、徽县“10.30”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宕昌县“4.25”塌方事故、中铁二十一局“9.25”家属宿舍燃气泄露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省上查处的两起事故追究事故责任21人。其中,移交司法机关3人;行政处分15人;经济处罚18人,共罚款43.25万元。
(六)安全生产执法调研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通过组织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执法工作会议,积极探讨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结合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工作,开展了对兰州、庆阳、平凉、天水等市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实地调研。结合调查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通知》,制定了《甘肃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规范》,编订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对照标准》等规范性文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政策指导。指导建立了《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台帐》,增强了执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七)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各市(州)、县(区)积极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截止2009年底,全省已有10个市(州)、67个县(区)组建了安全生产执法队伍,执法人员达到260多人。兰州、天水两市组建成立了副县级安全生产执法支队。兰州、庆阳等市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全面启动,全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稳步推进。
过去的一年,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行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得到了全面加强和提高。我们在总结经验,肯定成绩的同时,务必要清醒的认识到综合监管和执法工作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综合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加强,但安全生产基础还很脆弱,发展也不平衡,部分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多发的势头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特别是道路交通事故形势严峻,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到各类较大事故总起数和死亡人数的91%和88.1%,较大事故死亡人数高于控制指标2.8%;建筑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四项控制指标“三升一降”,事故起数上升55.2%,死亡人数上升28.9%,直接经济损失上升1.1倍。
二是综合监管部分行业对国家和省上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重视程度不够,存在文件转发文件,会议落实会议的现象,行业行动方案内容不具体、操作性不强,与行业实际结合不紧密。
三是我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起步晚,受经济发展水平等诸多因素制约,部分市(州)县(区)还没有建立执法机构,现有执法机构的整体情况也是参差不齐。体制机制不健全、职能划分不明确、机构编制不合理、经费装备没保障等矛盾和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四抓三支撑”的工作思路,随着“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区域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我省经济社会将快速发展。大量基础建设项目进入开工建设,各类生产经营厂点不断增多,全省经济活动日益活跃,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困难和压力将会越来越大,要求也会越来越高。各地各部门要着眼全省经济发展大局,不断创新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制,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二、着眼长远发展,不断创新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
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要围绕“一个中心”,紧盯“一套目标”,突出“两个重点”,狠抓“六项工作”。
围绕一个中心:就是要围绕国家总局确定的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这个中心。
紧盯一套目标:就是要紧盯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实现“一个确保、四个强化、六个下降”,这套总体目标。
突出两个重点:就是要突出道路交通和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这两个重点。
狠抓六项工作:
(一)以履行职责为己任,充分认识综合监管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从全省综合监管工作目前的总体情况看,在一些长期积累的问题继续存在的同时,新的矛盾还在不断出现。综合监管部分行业领域事故总量依然较大,重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投入不足,三违现象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综合监管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具体表现为工作量大面广,行业企业数量众多,生产工艺千差万别,缺乏必要行政手段和协调配合有效机制等问题。各级安监部门要从服务安全生产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综合监管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综合监管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工作中要准确把握坚持行业主管,各司其职;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坚持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的工作原则,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二)以安委会办公室为抓手,不断创新安全生产协调联动机制。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等问题之所以长期存在,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尚不健全,相关制度的覆盖和衔接不够严密、针对性不够强、约束力不够、执行不到位。各级安监部门要以安委会办公室为抓手,逐步健全完善安监部门监督检查,相关部门行业监管,分级属地管理,企业主体负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职责明晰,条块结合,分类指导,运行有序的综合监管工作机制。积极推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工作通报、综合分析、监督检查、报告备案五项制度,着力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三)加强学习,积极探索,不断提高综合监管水平。各级要结合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实际,深入学习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标准,积极借鉴外省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经验,及时总结我省近年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研究创新能力,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新的思路和途径,进一步提高我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水平。
(四)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深化综合监管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道路交通:一是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预警体系、动态监管体系建设,继续治理超员、超载、超速、超限和酒后驾车,强化客运车辆、驾驶人员的动态监管;二是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继续加大对事故多发点段、高速公路、县乡公路、长途客运线路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不断强化客运企业安全责任,依法取缔非法运输经营单位的营运营业资格;三是深入开展水上交通“两防”(防船舶碰撞、防泄漏)和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探索建立水上交通动态安全监控系统;四是继续巩固“平安农机”活动成果,加大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力度。五是进一步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甘肃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以防坍塌、坠落等事故为重点,加强对全省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隐患排查整改、现场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投入、事故报告查处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整治。
消防火灾:突出“三合一”、“多合一”等人员密集场所,继续加强火灾隐患整治,特别是加大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治力度,杜绝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
民爆行业:督促民爆企业严格执行管理措施和行业标准,加强生产企业现场管理。
水利电力:按照省上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小水电站安全监管的通知》精神,继续规范小水电站安全监管工作,加大水利电力企业安全检查力度。
其他行业:指导协调工业信息、质监、铁路、民航、体育、气象、教育、旅游等部门严格排查事故隐患,深化安全专项整治。
(五)以加强基础工作为核心,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各级要按照《甘肃省关于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运输企业、机械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三年规划》的要求,继续推进道路交通运输企业、机械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把不符合标准规范的生产布局、工艺流程、设施设备以及企业行为和作业人员行为等,作为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内容;把是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纳入安全监管检查内容。各市州安监和交通部门要积极配合,按照《甘肃省关于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运输、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继续抓好落实。同时根据国家总局安排,对未开展安全标准化行业进行探索尝试。
二是深入开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与发改、国土、环保、建设等部门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的有关规定,强化建设项目源头管理,提高建设项目本质安全水平。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建设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09]159号)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和安全设施专项验收等工作。加大 “三同时”的监督执法力度,确保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符合相关安全规定,不出现新的安全隐患。
三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按照《甘肃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60号])和《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61号])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责、部门职责和企业职责。要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对未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未完成年度控制考核指标的实行一票否决。对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或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严格依法追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手段和措施,督促企业严格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完善制度,严格隐患治理,确保安全生产。
四是推广应用安全科技适用性技术。强化安全生产适用技术手段的推广应用,不断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水平。逐步在道路运输车辆、车站码头、建筑施工工地、隧道、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推广应用GPS定位系统和汽车防碰撞仪、电子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新型防火阻燃建筑材料等新型安全科技适用技术。同时,要探索研发企业电子地图、基本信息等软件,提高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
(六)突出事故预防,严格事故查处,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要正确处理好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的关系,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着力做好事前防范,依法进行事故查处,逐步探索建立事故调查手段、事故约谈手段、公布事故黑名单手段、事故分析手段、事故现场督导手段。要严格按照国务院493号令的规定,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和调查程序,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强化事故责任追究。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达到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的目的。上级部门要加大对下级部门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力度。
三、强化安全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
(一)着眼长远发展,不断加快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进程。由于受经济条件和认识观念等诸多因素的制约,我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较经济发达省区起步相对较晚,困难和问题相对较多,发展速度也相对较慢。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还不是十分明显,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强化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律意识;还需要进一步狠抓工作落实,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寻求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不断加快全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进程。
(二)准确把握机遇,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今年,市(州)县(区)政府机构改革将要逐步展开。各级要把握机遇,加强与人事编制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没有建立执法队伍的,要尽快建立执法队伍。已经建立执法队伍的,要着力解决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中体制不健全、编制不合理、职责不明确、人员不到位、经费装备没保障等突出矛盾和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全省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新突破、新进展。
(三)加强组织指导,不断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结合执法工作进展情况,尽早下发《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通知》、《甘肃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规范》、《甘肃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对照标准》等指导性、规范性文件,切实加强全省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
(四)推行执法试点,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以兰州、庆阳等地为试点,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切实有效的方法和途径,加强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不断丰富执法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指导具备条件的基层执法机构依据《安全生产执法台帐》,积极开展执法检查,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强化法律法规意识,靠实安全管理责任,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设备设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努力实现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检查工作两促进,两加强。
同志们,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执法工作任重道远,压力与动力同在,困难与机遇并存,我们要站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同心协力,奋发有为,以更加严谨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手段,更加过硬的措施,努力开创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执法工作新局面,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