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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讲话-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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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监局局长王建中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01月28日 【字体: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认真分析面临问题 强化各项工作措施
努力做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

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建中
(2010年1月23日)

同志们:
  今天上午,贠建民副秘书长传达了陆浩书记、徐守盛省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会议通报了全省安全生产情况,传达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石军副省长作了重要讲话。石省长的讲话全面总结了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肯定了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刻分析了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对2010年的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石省长的讲话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刻阐述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突出抓好的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09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回顾
  200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家安监总局的有力指导下,全省安监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正确处理经济增长与安全发展的关系,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扎实推进“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促进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主要表现在:
  ——事故总量下降。全省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10.1%、2.2%、9.9%、10.4%。没有发生特大事故。
  ——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落实情况良好。今年国家下达我省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为1820人,实际死亡1758人,低于国家控制指标3.41个百分点。         
  ——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比较稳定。与去年相比,工矿商贸企业、道路交通、消防、农业机械、水上交通等行业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煤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百万吨死亡率分别下降45.16%、24.39%和17.58%,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
  ——重要时段和节假日安全平稳。2009年元旦、春节,全国、全省“两会”,特别是建国60周年庆典活动期间,全省安全生产都保持了良好态势。
  回顾2009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有六个方面的特点: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得力,是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的重要保证。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陆浩书记、徐守盛省长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长期稳定好转。石军副省长多次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形势、部署工作、协调力量、督促抓好工作落实。年初,省委常委会议和省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此后,省政府先后召开了2次电视电话会议、3次政府常务会议、4次安委会全体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领域也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贯彻落实省上会议精神,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省政府还专门就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约谈有关市州党政领导,提出了抓好工作落实的具体要求。各市州、各部门、各单位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层层召开工作会议,制定工作方案,狠抓工作落实,为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目标管理,是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的有力抓手。
  2009年,以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实现“两个确保”(确保四项相对指标有所下降;确保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为工作目标,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各市州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目标和任务要求。各市州政府层层细化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分解事故控制指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了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和基层单位。
  (三)抓住重点行业、突出重点工作,及时分类指导,是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的关键。
  针对2009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和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省安委会及时部署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安全生产年”活动和专项督查行动等重点工作。14个市州和公安、交通、建设、安监、国土、质监、水利、兰州铁路局、民航监管局、兰州电监办、农牧、教育、旅游等16个部门,结合地域和行业特点,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强力推进“三项行动”,切实加强“三项建设”,迅速掀起了工作高潮。为了确保各项行动取得实效,省安委会办公室先后三次派出21个督查组,按照石军副省长提出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工作措施、规章制度和督查考核“五个到位”的要求,对14个市州和16个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有力地推动了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
  (四)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是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的根本保障。
  一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深化对各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省安监部门与公安、交通、消防、建设等部门紧密协作,有效联动,深入排查治理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消防、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跟踪督办。全年共排查出一般隐患81181项,整改76865项,整改率为94.7%;排查出重大隐患403项,整改369项,整改率为91.6%。二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以严厉打击六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为主要内容,对全省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人员聚集场所等重点领域进行了执法检查。共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29317起,处罚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18708个,依法关闭取缔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运输等单位78个,整顿关闭小煤矿28处。同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会同省监察厅对2008年以来发生的196起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调查处理,共追究处理270余人。三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紧扣“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主题,组织开展了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康杯”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5126次,121万人(次)参加了活动。其中,在全国“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中,我省代表队获得二等奖。继续加大安全培训力度,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矿山企业、建筑施工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农民工进行了安全技能培训,累计培训10万余人(次)。
  (五)创新工作机制,夯实安全基础,是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的治本之策。
  一是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有了新突破。制定了《甘肃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修订完善了《甘肃省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建立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五项制度》,下发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指南》、《纲要》和综合监管行业《检查考核标准》等多个规范和标准,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步入正规化、法制化轨道奠定了基础。二是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有了新进展。通过探索和实践,将安全标准化工作推广到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设、机械等行业。在全省生产经营单位推行精细化管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提高了企业整体安全生产水平。按照“金安”工程建设要求和省政府电子政务建设标准,加快了全省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进度。进一步完善了各类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有了新进步。按照省委的部署和要求,圆满完成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项任务。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安监人员干事创业热情。认真贯彻全省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开展正反两方面典型的示范和警示教育,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坚持和完善监管目标责任制,严格监督考核、严格兑现奖惩,推进了廉洁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启动大规模培训干部计划,与省委组织部联合举办了全省安全生产专题研究班,对14个市州和30个省属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市州安监局长进行了集中培训。积极参加总局专题视频讲座,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宣贯活动,认真组织岗位培训,广大安监人员的依法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六)发挥职能优势,加强综合监管,是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的重要环节。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安委会办公室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工作方案,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组织各项检查和督查行动,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综合协调、指导、督促,安委办的综合协调职能得到了充分发挥。通过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工作通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事故报告备案制度和综合分析制度,建立健全了安委会成员单位联合执法机制,形成了安全生产监管的整体合力。在专项行动、专项督查及具体任务落实中,各成员单位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立足岗位、突出特色、牵头组织、强化督查, 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此外,全省安监部门群工系统、直属单位在服务安监工作大局,抓好自身建设等方面也作出了积极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
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成效的取得来之不易,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市州、各部门、各单位和全省安监系统共同努力的结果。一年来,全省安监部门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战线上的同志们,以维护人们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安全发展为己任,恪尽职守、不辱使命,任劳任怨、埋头苦干,付出了艰苦努力,做出了巨大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干事创业、无私奉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我省庆阳市安监局、天水市安监局等6个集体和于志超、张力平等57名个人受到了表彰。借此机会,我代表省局党组,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向全系统以及全省安全生产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2009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事故总量仍居高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陆浩书记和徐守盛省长在批示中明确指出,要清醒的看到,安全生产工作中依然存在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上午的大会上,石军副省长对安全生产形势也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和阐述,明确指出了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要深刻领会、着力解决。
  我们还要清醒的认识到,做好2010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还面临一些长期积累的问题:1、安全风险高、事故总量高、较大事故发生几率高和技术装备水平低、从业人员素质低的“三高两低”问题依然存在;2、受体制机制、地域行业差异、资金投入等方面诸多障碍性因素的制约,一些事故隐患因管理主体不清或资金缺乏,尚未从根本上消除,事故多发的潜在因素依然存在。3、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进展缓慢且出现反复,由此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有抬头之势;4、安全生产监管力量还比较薄弱,基层监管装备简陋,不适应工作需要。与此同时,我省正处在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同时又处在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矛盾凸显、隐患增多、事故易发的特殊时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还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
  我们更应该看到,做好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有很多有利因素:首先,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陆浩书记、徐守盛省长亲自作出批示,石军副省长就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提出具体要求,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其次,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第三,省委十一届七次全委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做到“五个大幅度提升”,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将有利于继续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小厂,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推动安全生产源头治本。第四,随着 “两个责任制规定”的颁布实施,我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依法依规搞好安全生产的制度保证更趋完善。第五,在安全生产工作实践中,各市州、各行业(领域)都探索创新出了一些好的做法,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积累了经验。第六,随着机构改革步伐的加快,进一步理顺了关系,明确了职责,整合了资源,为我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只要我们认清形势、坚定信念、增强信心、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就一定能够开创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
  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委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基层和基础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进一步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工作目标是: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实现“一个确保,四个强化,六个下降”。
  一个确保:确保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
  四个强化: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基础工作;强化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应急救援体系、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工作。
  六个下降:全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下降3%以上;事故死亡人数下降4%以上;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下降10%以上;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10万人事故死亡率下降5%以上;煤矿百万吨事故死亡率下降2%以上、道路交通万车事故死亡率下降5%以上。
  三、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主要任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突出抓好以下八项主要任务:
  (一)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基础管理。认真贯彻《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以落实主体责任为核心,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保障责任体系、岗位责任体系和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完善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基础。
  加强制度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加强人员管理,督促企业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现场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依法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格执行国务院493号令,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加强投入保障,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加强组织保障,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技术保障,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法律规范和标准的安全生产条件及劳动防护用品。加强应急救援保障,指导督促企业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二)落实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强基层工作。各级政府要贯彻落实《甘肃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核,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重大问题,制定解决办法和措施;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一把手”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和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乡镇(街道)有关负责人对本辖区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督促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指导协调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能,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抓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和分类管理以及新、改(扩)建项目工程“三同时”制度,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状况,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实现安全生产检查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
  以加强乡镇(街道)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和监管队伍建设为重点,强化基层建设,不断扩大基层安全监管覆盖面,提高基层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督促乡镇(街道)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构,逐步建立起“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精干高效、保障有力”的基层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政治素质、责任意识、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建设,切实提高管理安全生产的能力和水平。
  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加快事故调查处理和结案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查处结果。规范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置工作。严厉打击瞒报事故行为。
  (三)深化高危行业专项整治,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继续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
  煤矿:进一步深化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两个攻坚战”。按照国家下达的关井计划和14个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小煤矿整合关闭指导意见,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推进资源整合,规范煤矿开采秩序,按期完成我省“十一五”后三年关闭小煤矿任务,使全省年生产能力在30万吨以下的乡镇小煤矿减少至200处。贯彻落实先抽后采、抽采达标的规定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各项要求,大力推进瓦斯治理工作。积极探索标准化工作与煤矿生产许可有效结合的途径,提高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力争到2010年底,全省大型煤矿达标率达到100%,中型煤矿达标率达到80%,小型煤矿达标率达到13%。加大科技攻关力度,积极研究、开发和推广松软低透气性煤层瓦斯高效抽采、矿压防治、二氧化碳防突等实用技术,对有条件的小煤矿积极进行技术改造。加快实施“双百示范工程”,建立完善集中监控、井下人员定位等系统。加强以班组建设为重点的基础管理,夯实安全基础。
  非煤矿山:开展矿井通风、冶金高炉、长距离输油输气管线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推广机械通风、中深孔爆破技术等安全适用技术。加强对矿山和石油天然气开采外协专业技术工程服务单位的监管,重点查处以包代管和无证施工行为。认真总结标准化试点工作经验,完善考核体系,扩大推广面。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检查工作,不断提升安全管理和监管水平。认真开展尾矿库专项治理工作,跟踪落实尾矿库专项治理资金,对病库、险库全面进行限期整改。
  危险化学品:着力完善中小化工企业安全整治机制,联合有关部门集中组织开展安全整治工作,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设备检维修、开停车、试生产等非生产状态下的安全监管,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继续加快城市内化工企业的搬迁进度,尽快完成搬迁工作。加强对危险工艺和老旧装备的监管,提高安全控制水平。全面启动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工作,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严防易制毒化学品非法买卖。规范炼油、石化、气体充装、氮肥、光气等从业单位安全检查。
  烟花爆竹: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生产、批发和零售企业安全监管,全面实施烟花爆竹经营布点总体规划,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提高准入门槛,重点打击非法生产、非法建设、非法经营和非法存储等行为。继续加大查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的工作力度。推行烟花爆竹产品防伪标签管理,规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进货渠道,把好登记备案关,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道路与水上交通:继续深入开展“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载客,治理超限超载等违规行为,积极探索建立治理超限超载长效机制。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加大危险路段的巡查督查力度,及时治理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特别是液化石油天燃气运输的整治,落实防范措施,有效遏制运输事故发生。推进长途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装使用GPS或行驶记录仪监控系统。进一步加强渡口渡船、低质量船舶等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加大农机安全监管力度。
  建筑施工: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严查违章违规行为。广泛开展以高处坠落、支架坍塌、塔吊倒塌、隧道施工、有限作业空间气体中毒和安全防护用品佩戴为重点内容的专项整治,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控,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消防:继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活动,加强对“城中村”、“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区域的隐患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进行挂牌督办,积极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加大逃生救援等火灾消防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增强安全意识。
  特种设备:继续开展气瓶、压力管道、锅炉、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电梯和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依法查处取缔土锅炉、简易电梯等非法在用设备。严格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确保特种设备使用、运行安全。
  民用爆炸物品:重点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民爆物品产业政策的企业,继续深化超员、超产、超储、超时“四超”专项整治工作,严防爆炸事故发生。
  进一步落实“五项制度”,加强对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小水电等直管行业企业的监管,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加强水利、铁路、民航、电力、邮政、林业、农牧、旅游、教育等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积极整改消除隐患,不断提升业内单位的整体安全水平。
  (四)推进法制建设,完善法规体系。适时启动甘肃省实施《矿山安全法》办法的修订程序;将《甘肃省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列入立法计划,争取明年出台;研究制定与《两个责任规定》相配套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规定》;根据《甘肃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梳理我局行政处罚项目,研究制定自由裁量标准,制定出台《甘肃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执行规范》;修订完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
  (五)加强监测监控,提高应急能力。制定我省重大危险源监控实施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重大隐患分级管理、监测监控、排查治理、通报公告制度,健全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进一步健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积极组建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努力推进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加强应急救援人员培训教育和演练,加强对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工作的检查指导,实施预案备案管理制度,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国家级、省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提高处置重特大事故灾害的能力。
  (六)积极推进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管工作。认真做好职业病危害调查摸底工作,逐步建立全省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加快职业卫生监管队伍建设,建立职业危害监督检查体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淘汰易诱发职业病的技术、工艺、材料,鼓励研发、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大对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加强安全标志管理和职业危害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从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
  (七)做好规划衔接,促进科技兴安。对照甘肃省“十一五”安全生产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加快实施步伐,落实相关措施,确保顺利完成。对受资金、体制等影响未完成的或要分期实施的项目工程,做好与“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的衔接,并纳入“十二五”规划加以落实。建成非煤矿山安全实验室、职业危害实验室,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步伐。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督促企业加大投入和技术改造力度,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科技成果,逐步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快安全生产专家库建设,健全完善专家库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评价行为,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
  (八)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安全氛围。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和青年安全示范岗等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大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学习、宣传、贯彻《甘肃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促进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继续加强安全培训,严格持证上岗制度。努力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继续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为了实现2010年的工作目标,完成工作任务,我们要采取以下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作用,理顺综合监管工作机制,提高监管质量,强化监管效能。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指南》、《纲要》和综合监管行业检查考核标准;制定煤矿安全检查工作规范,不断完善监管机制,规范监管行为。
  二是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继续推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严格目标管理,严格兑现奖惩,对没有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体系,加大对安全生产投入、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等方面的考核力度,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安全生产责任书和任务完成情况实行跟踪监控,对于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监督管理工作不力,造成事故多发、控制指标按季度超过比例以及区域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及时予以通报。
  三是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进一步理顺政府安全生产资金投资渠道,逐步建立财政预算专项资金、工伤保险基金、安全预防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专项资金体系。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管理”的要求,加强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各类安全投入落到实处。
  四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把行政许可关,严格市场准入,强化源头管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不落实主体责任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从严处罚,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各类事故,严肃追究有关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五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按照“围绕发展中心、树立服务意识、坚持依法行政”的工作原则,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根据国家总局统一部署,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争当安全发展的忠诚卫士”主题实践活动,激励广大安全监管人员以先进模范为榜样,勤奋敬业、真抓实干。深入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和监管执法工作,增强事故查处、培训发证、中介监管等工作透明度。深入开展创建“五型机关”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理论素养、业务素质、履职能力、工作效率和执法水平,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敢抓敢管、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的安全监管队伍,更好的履行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
  目前正值年初岁末,是各类事故易发、多发期。1月7日,中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发生爆炸着火事故,造成6人死亡、1人重伤、5人轻伤;1月13日,西气东输管道张掖境内发生天然气泄漏事故。这两起事故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也反应出我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此,各市州、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陆浩书记、徐守盛省长关于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和石军副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抓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要吸取教训,严格按照《省安委会关于深刻吸取中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1•7”爆炸着火事故教训,切实加强“两会”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查找安全监管薄弱环节,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行动,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丢掉任何一个盲点、留下任何一个隐患。二是要突出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防非法违法和违章操作导致事故发生。三是要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标签管理制度,严防非法窝点死灰复燃,严防合法企业突击生产,严禁各类非法违法运输、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四是要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各类运输工具的安全监管检查,确保“春运”安全;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集会活动的安全责任制,严防火灾、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五是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值守,及时应对和处置各类紧急情况。要针对交通拥堵、灾害天气、地质灾害、群体性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问题,做好预警和应急准备。总之,要通过我们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年初岁末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确保2010年的工作开局良好、扎实推进。
  同志们,新的一年安全生产任务艰巨繁重。我们要认清职责使命,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把握形势、增强信心,突出重点、强化基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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