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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春节前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2010年01月28日 【字体: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甘 肃 省 发 电
甘安委发电〔2010〕4号 


 

关于开展2010年春节前
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为确保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省安委会决定从1月27日---2月8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省所有市州、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突出对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民航、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的检查。
  二、检查内容
  1、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重点行业(领域)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专项整治情况。
  煤矿:深化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情况;各地区采取有力措施,对超能力生产煤矿,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情况。
  非煤矿山: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和尾矿库专项整治情况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升级改造,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情况;治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超一改”(超范围、超定员、超药量和改变工房用途),认真落实全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经营布点规划,合理布局,全面实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制度,严格条件,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审查工作情况。
  道路交通: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对各类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测检验,杜绝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和无证无照行驶、非法载客,防止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各地要以三级以下公路、危险路段为重点,对客运班线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人员密集场所:加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为一体的场所)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防火灾、防踩踏措施情况。加强各类群众性大型文化娱乐活动的安全管理,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
  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防坠落、防垮冒倒塌措施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三、检查方式
  1、企业自查。各企业单位要根据各自特点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岗位和环节、重大危险源进行细致的检查。
  2、行业专项检查。省直各部门要根据本行业实际情况,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检查或重点抽查。
  3、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综合检查和督查。
  4、从2月5日开始,省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检查组对各市州、各部门、重点企业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市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做好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认真抓实抓好。检查中要严格填写安全检查各项表格(见附表),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市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3、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查边改,即查即改,以查促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各有关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有关地方政府,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4、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市州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在认真、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措施的检查报告,于2月10前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1、市州政府安全检查情况责任表;
         2、重大隐患整改责任表;
         3、市州政府重大隐患整改监督责任表;
         4、省安委办督查责任表。

 

甘肃省安全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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