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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讲话-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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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监局副局长周仲平在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执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05月24日 【字体: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
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执法工作

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仲平
(2010年5月20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省局党组研究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近期总局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冶金机械等行业现场会议精神,交流经验分析形势,总结部署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监管及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全力推进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执法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保持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下面,我讲两个问题。
  一、2009年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执法工作回顾
  200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这条主线,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积极推进“三项建设”,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努力创建安全标准化企业,大力排查治理隐患,严格事故查处,全省综合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继续保持良好态势。一是事故总量下降。全省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10.1%、2.2%、9.9%、10.4%。没有发生特大事故。二是综合监管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
状况明显改善。道路交通、火灾、农机事故四项指标全部下降。其中道路交通发生事故2937起,死亡1553人,受伤3353人,直接经济损失1224.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2.7%、0.3%、9.1%、15.3%;火灾事故起数下降3.1%,死亡下降44.4%,受伤下降62.5%,直接经济损失下降33.6%;农机事故起数下降58.1%,死亡人数下降30.8%,受伤人数下降60%,直接经济损失下降20.7%;水上交通未发生伤亡事故。三是综合监管行业领域控制考核指标完成较好。火灾事故、铁路路外事故、农机、建筑施工、工商贸领域均控制在考核指标以内。四是综合监管领域重要时段和节假日安全平稳。2009年元旦、春节,全国、全省“两会”,特别是建国60周年庆典活动期间,全省安全生产都保持了良好态势。
今年1-4月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463起,死亡497人,受伤1058人,直接经济损失2689.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65起,下降4.3%;死亡人数减少9人,下降1.8%;受伤人数增加163人,上升18.2%;直接经济损失增加544万元,上升25.4%。综合监管各行业安全生产呈不同态势,其中建筑施工事故四项指标全面下降,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5起,下降45.5%,死亡人数减少5人,下降45.5%,受伤人数减少1人,下降100%,直接经济损失减少167万元,下降52.8%;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全面上升,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60起,上升7.5%,死亡人数增加8人,上升1.8%,受伤人数增加164人,上升18.6%,直接经济损失增加56.6万元,上升16.9%;火灾事故四项指标“三降一升”,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07起,下降15.9%,死亡人数减少1人,下降33.3%,受伤人数减少1人,下降50%,直接经济损失增加50.2万元,上升13.2%;铁路路外事故四项指标“二降一平一升”,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9起,下降47.4%,死亡人数减少8人,下降57.1%,受伤人数持平,直接经济损失增加10.9万元,上升77.3%;农机事故四项指标“三降一平”,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下降66.7%,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减少3人,下降100%,直接经济损失减少1.7万元,下降84.5%;水上交通未发生伤亡事故。
  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密切配合,得益于各级安全监管干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不懈努力。在此,我代表省安委办、省安监局向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回顾2009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力度
  去年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力度不断加大,陆浩书记、徐守盛省长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长期稳定好转。石军副省长多次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形势、部署工作、协调力量、督促抓好工作落实。全年,省政府先后召开了2次电视电话会议、3次政府常务会议、4次安委会全体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各行业部门也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省交通厅和省水利厅设立了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增加安全管理人员。各市州、各部门、各单位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层层召开工作会议,制定工作方案,狠抓工作落实,为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建章立制,进一步靠实综合监管行业领域监管责任
  去年按照《综合监管五项制度》要求,召开了两次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工作方案,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组织各项检查和督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了进一步强化综合监管相关行业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甘肃省人民政府发布了省长60号令《甘肃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61号令《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修订完善了《甘肃省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下发了综合监管行业《检查考核标准》等多个规范和标准;与省建设、交通、水利、质监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全省重点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与省发改、水利、电监等部门联合下发《甘肃省小水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各类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与省委组织部联合举办了全省安全生产专题研究班,对14个市州和30个省属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市州安监局长进行了集中培训。建立健全了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了安全生产监管的整体合力。在专项行动、专项督查及具体任务落实中,各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立足岗位、突出特色、牵头组织、强化督查,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安全生产整治行动
  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安全生产整治行动要求,14个市州和公安、交通、建设、安监、煤炭、国土、质监、水利、兰州铁路局、民航监管局、兰州电监办、农牧、教育、旅游等16个行业,结合地域和行业特点制定了《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和《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以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安全生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对任务进行分解,扎实开展了工作。各部门紧密协作,有效联动,深入排查治理各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跟踪督办。全年共排查出一般隐患81181项,整改76865项,整改率为94.7%;排查出重大隐患403项,整改369项,整改率为91.6%。以严厉打击六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为主要内容,对全省综合监管领域进行了执法检查,共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29317起,处罚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18708个,依法关闭取缔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运输等单位78个。为了确保各项行动取得实效,省安委会办公室先后三次派出21个督查组,对14个市州和16个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各部门和行业也分别成立了督查组,积极开展督促检查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安全生产年”活动和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
  (四)突出重点,强化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治理
  去年以来,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坚持“源头入手、部门联动、标本兼治、加强执法”的原则,深入开展铁路交通、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加强水上交通、旅游、水利、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检查督查。一是按照省委、省政府《甘肃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省安监局制定下发了《甘肃省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指导意见》,并牵头开展了第一阶段的排查工作。二是省安监局、兰州铁路局成立了联合督查整治领导小组,对甘肃省境内16条地方铁路和铁路专用线铁路交通(路外)安全,开展了为期40天的专项督查整治活动。三是省交通厅、省安监局等部门对我省在建5条高速公路和西安至平凉、天水至平凉2条铁路的路、桥、涵、隧道作业现场进行了专项督查。四是按照国家安委办《关于开展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紧急通知》精神和我省安委办要求,省安监局、省交通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民航甘肃监管局、兰州电监办、兰州铁路局,对全省公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房屋(市政)、社会事业重点建设已开工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督查、抽查,共检查28项工程,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通报。五是省公安厅开展了为期40天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全国“两会”的召开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六是省公安厅、文化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安监局集中组织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共排查公众聚集场所3804处,发现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4200处。省公安消防总队连续开展了“陇剑除患”1号、2号行动,共检查公众聚集场所3804家,发现隐患4200处,政府督办重大隐患单位销案13家。七是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安监局在“打黑车除隐患,构建和谐交通”百日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开展了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0160人次,执法车10023辆次,查处黑车4715辆。有力地打击了非法经营行为,遏制了非法经营势头。八是省农牧厅、省安监局组织开展了“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对全省“平安农机”创建工作进行了量化考评和检查验收,有11个县(区)被命名为甘肃省“平安农机”示范县,110个乡(镇)为甘肃省“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有效减少了农机事故的发生。九是省草原防火指挥部与省安监局联合下文,严格草原火情报告制度,做好草原火险检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对全省草原防火工作进行了部署和现场督促检查。十是强化重点时段安全监管。“春运”、“两节”、“两会”、“国庆”期间,安监、民航、铁路、交通、公安等部门,对交通安全重点单位和部位进行督查,确保重点、敏感时期交通安全。教育、质监、工信、旅游、林业、农业等部门也分别结合行业特点和实际,开展重点时期监督检查,有力促进了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五)夯实基础,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
  按照《甘肃省关于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运输、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全省有28家机械制造企业按要求完成了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级工作(一级1家、二级3家、三级24家);55家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达到了安全标准化企业评估标准(A级16家、B级39家)。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的要求,在电力、轻工、纺织、烟草等行业也已经探索开展了安全标准化工作。各行业部门不断强化源头管理,重点行业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六)依法开展事故调查,严肃事故责任追究
  按照省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依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相关规定,依法对天宝高速公路建设项目“06.12.08 ”六人死亡瞒报事故、徽县“10•30”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对和政县境内一起7人死亡,2人受伤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宕昌县“4•25”塌方事故、中铁二十一局“9•25”家属宿舍燃气泄漏事故进行督办。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要求各市州和有关部门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监管,采取措施,落实责任,严密防范和坚决遏制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省上查处的两起事故追究事故责任21人。其中,移交司法机关3人,行政处分15人,经济处罚18人,共罚款43.25万元。
  (七)强化基础、整建队伍,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
  我省的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按照“三步走”(第一步建立健全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体系;第二步加强全省执法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第三步实现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的整体推进)的发展思路开展工作。首先安全生产执法调研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结合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工作,开展了对兰州、庆阳、平凉、天水等市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实地调研,撰写了《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通知》,制定了《甘肃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规范》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对照标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政策指导。建立了《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台帐》,增强了执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各市(州)、县(区)积极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截止2009年底,除金昌外,全省已有13个市(州)、67个县(区)组建了安全生产执法队伍,执法人员达到260多人。兰州、天水和酒泉三市组建了副县级安全生产执法支队。兰州、庆阳等市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全面启动,全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稳步推进。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看到我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执法工作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一是综合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但安全生产基础还很薄弱,发展不平衡,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规范、不完善,安全隐患还普遍存在;二是部分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多发的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铁路路外事故和建筑施工事故四项指标“三升一降”,特别是道路交通事故仍很严重,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到各类较大事故总起数和死亡人数的91%和88.1%,较大事故死亡人数高于控制指标2.8%。三是个别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对国家和省上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重视程度不够,存在以文件转发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现象,行业行动方案内容不具体、操作性不强,与行业实际结合不紧密。四是我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起步晚,部分市(州)县(区)还没有建立执法机构,已有的执法机构还存在体制机制不健全、职能划分不明确、机构编制不合理、经费装备没保障等问题。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解决,不断改进。
  二、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执法工作任务
  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及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落实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冶金机械等行业现场会议精神,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主线,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民爆、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烟草等重点行业领域“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 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进一步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综合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是全省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去年,全省综合监管行业领域发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占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90%以上,全年发生一次死亡3-9人各类较大事故67起,有63起发生在综合监管行业领域,唯一的1起重大事故也在综合监管行业领域。综合监管行业领域事故比重大、重大事故频发,隐患问题突出,始终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为此,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克服困难、扎实工作,努力高效完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任务。
  (二)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水平
  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借鉴外省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经验,及时总结我省近年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研究创新能力,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新的思路和途径,进一步提高我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水平。一要抓好《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工作通报、工作协调、考核评估、形势分析、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二要积极配合和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时段的联合督查检查,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联合执法。三要按照《甘肃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五项制度》(甘安办发〔2008〕42号)要求,落实综合监管行业工作五项制度要求,定期沟通、交流经验、统一思想、协调工作。四要逐步探索建立事故调查、事故约谈、公布事故黑名单、事故分析、事故现场督导等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合力,共同推动行业、部门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五要加强队伍建设,市县安监部门在这次机构改革中要明确综合监管职责,落实内设管理的机构和人员,使这项工作有分管领导,有具体管理的机构和管理人员。六是以省直机关“作风建设年”为契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综合监管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严格安全问责,进一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按照《甘肃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甘肃省人民政府第60号令)、《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甘肃省人民政府第61号令)要求,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和部门安全监管职责,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要督促行业和部门全面落实“行政正职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二要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指导协调行业部门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能,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三要加强对企业以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以及班组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等方面重点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围绕一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完善、“三违”现象严重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落实等突出问题,研究具体落实措施,做好在淘汰落后产能和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工作,禁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突出预防为主,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按照省政府《甘肃省2010 年继续深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方案》统一部署。省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16个行业2010年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道路交通:实施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等为主要内容的“安保工程”,采用科技手段,推进长途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泥头车等重点车辆安装使用带有卫星定位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仪以及省市道路交通运管机构监控平台建设等;推动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平安农机”活动,加强农村道路安全监管;继续开展客渡船舶等专项整治,强化黄河渡口安全监管。
铁路:进一步深化铁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安全基础,深化平交道口等重点部位安全整治。
  民航:进一步健全安全体系,建立各航空公司之间的协调机制,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消防:继续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和地下建筑场所等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民爆: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民爆企业严格执行管理措施和行业规范,加强生产现场管理,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电力:深入排查治理电力企业和电力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
  农业机械:加强农机驾驶人员的安全培训,做好拖拉机登记工作,打击拖拉机非法载人行为。
  水利:加强水库安全监管,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对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加大对河道采砂安全整治力度;强化对“四无”小水电站的整治。加大对水利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督管理。
  建筑施工:深入排查治理隧道、桥梁、房屋、市政、水利、电力等重点建设项目施工安全隐患,深化以防范工地脚手架、高支模、起重机械倒塌、施工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
  其他行业领域:继续指导、协调与配合相关部门,抓好旅游、特种设备、教育、体育等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继续深化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和商贸等行业与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群众性“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防事故”活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范经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按照国家总局和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的要求。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汇总工程建设领域治理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工作情况,编发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信息,按时向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五)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一是按照《甘肃省关于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运输、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甘安监管二〔2009〕49号)要求,继续推进道路运输、机械行业企业达标工作。二是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安排,积极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是按照行业部门的要求,推进渡口、渡船安全标准化;铁路运输企业安全责任标准化;民航运输企业安全审计标准化;按照国家电监会的要求,在电力企业推进以安全性评价为载体的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四是在轻工、纺织、烟草等行业积极推广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努力推动安全标准化工作向中小企业拓展。五是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建设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09〕159号)等要求,加大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的工作力度。确保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符合相关安全规定,不出现新的安全隐患。六是推广应用安全科技适用性技术,逐步在道路运输车辆、车站码头、建筑施工工地、隧道、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推广应用GPS安全监控系统和汽车防碰撞仪、电子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新型防火阻燃建筑材料等新型安全科技适用技术。七是继续在全省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和第二批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区、市)的活动,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和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八是围绕今年“安全生产月”关于“安全发展、预防为主”这个主题,职业健康知识进基层、举办“安康杯”竞赛等安全宣教活动,做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六)加强综合监管,着力解决重点行业(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落环节。
  紧紧抓住我省易导致事故发生的薄落环节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道路交通:继续治理超员、超载、超速、超限和酒后驾车,强化客运车辆、驾驶人员的动态监管;继续加大对事故多发点段、高速公路、县乡公路、长途客运线路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不断强化客运企业安全责任,依法取缔非法运输经营单位的营运营业资格;
  建筑施工:加强对全省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隐患排查整改、现场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投入、事故报告查处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整治。
消防火灾:突出“三合一”、“多合一”等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加大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治力度,杜绝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
特种设备: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行为,严肃查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严格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依法追究事故责任。
  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强化事故责任追究。严格按照事故报告程序,不得瞒报、迟报、谎报,并及时在新闻媒体公布,以免媒体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各级安监部门和有关行业部门要加强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事故调查处理程序,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要求,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者的责任。同时,要监督指导下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认真落实事故处理决定,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效率和质量。通过事故处理警示教育,推动各项工作。
  (八)强化安全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
  2010年的安全生产执法要继续紧密围绕“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开展工作。一要争取寻求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投入,着眼长远,不断加快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进程。二要准确把握机遇。随着市(州)县(区)政府机构改革的逐步展开,要加强与人事编制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没有建立执法队伍的,要尽快建立执法队伍。已经建立执法队伍的,要着力解决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中体制不健全、编制不合理、职责不明确、人员不到位、经费装备没保障等突出矛盾和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全省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新突破、新进展。三要加强组织指导。结合执法工作进展情况,尽早下发《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通知》、《甘肃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规范》、《甘肃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对照标准》等指导性、规范性文件,切实加强全省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不断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四要借鉴兄弟省市经验,推行执法试点。以兰州、庆阳等地为试点,加强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指导具备条件的基层执法机构依据《安全生产执法台帐》,积极开展执法检查,督促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实现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检查工作两促进,两加强。
  同志们,在过去的一年里,各地各部门扎实工作,勤奋敬业,尽职履责,强化监管,综合监管和执法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到现在又过去近五个月时间,我们一定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下大力气做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执法工作,为实现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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