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思想认识 强化责任落实
认真做好“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工作
省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宝文
(2010年6月1日)
同志们:
按照省局党组的统一安排,今天我借全省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围绕“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的编制工作讲几点意见,目的在于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更好地动员全省安监系统积极有效地做好“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的编制工作。
自去年10月份以来,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了《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意见》(甘政办发 〔2009〕193号)和《甘肃省“十二五”省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甘政办发〔2010〕52号),对省级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提出了要求。与此同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也下发了《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09〕228号),明确要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由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各地要从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发,有序安排专项规划各阶段工作,确保顺利完成专项规划编制任务。”
根据省政府和国家安监总局的工作要求,省安监局在充分研究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甘肃省“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今天会上印发给了大家。《方案》对省局机关各业务处室在编制“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中所承担的任务,对各市(州)“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的编制工作都进行了安排部署。下面,我着重强调三点意见:
一、编制“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意义重大,必须高度重视、科学谋划
规划是生产力,是经济发展的龙头。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来讲,规划就是保障力,就是实现全省安全发展的龙头。因此,科学编制和认真实施“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关系到我省安全发展大局,对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编制“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是为未来五年安全发展提出行动纲领。《甘肃省“十一五”安全生产规划》实施以来,经过各级、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规划所确定的各项任务都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全省生产安全事故“四项指标”连年下降,重特大事故明显减少,安全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善,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呈现出稳定好转的发展态势。我省安全生产工作能否保持“十一五”期间的好势头,能否实现国务院确定的“到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目标,今后五年至关重要。为此,新的目标和任务,要求我们要不断适应经济环境的新变化、安全发展的新要求和全省发展的新趋势,紧紧抓住有利时机,准确把握全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实施带来的新机遇,认真研究安全发展的新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从而引领安全生产工作在新的、更高的起点上,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编制“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是一项抓当前、管长远的系统工程。“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是中长期专项规划,具有很强的宏观性、战略性、前瞻性和指导性,事关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长远发展。如果这项规划没有编制好,涉及的内容不科学、不周密、不系统,必然造成全省今后五年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不明确、思路不清晰、重点不突出,必然导致一批保障安全发展的重点建设项目(工程)不能进入国家、省、市(州)的规划盘子,会冲击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成效,会直接影响本地区经济社会的安全发展。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当前我省欠发达的省情仍未得到根本改变。今后一段时期,经济总量小、产业层次低、安全投入不足等问题会依然存在。解决这些问题是一个长期、艰辛的过程,需要我们提出全面、系统的思路、目标和举措,在规划的编制中要体现超前谋划,在规划的实施中要确保逐年推进。只有这样,才能保持安全生产各项建设的连续性,才能确保经济社会在安全发展的轨道上实现良性运行。
——编制“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是各级安监部门履行职能的重要责任。政府有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项职能。规划是政府履行宏观调控、经济调节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是地区发展的指向标。编制“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既是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必须履行的重要职责,更是未来五年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必须践行的重要责任。如果没有编制好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就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失职。因此,我们一定要强化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和效能意识,切实通过编制“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准确把握好今后五年实现全省安全发展的主动权,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扬长避短,攻坚克难,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二、编制“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事关长远,必须把握重点、注重质量
“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的编制工作,是在我省经济发展最为复杂的大背景下展开的。在此期间,全省经济社会立足于科学发展,将围绕转变发展方式和结构调整,通过不断调整、适应国内环境的新变化和全省发展的新要求,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新的跨越。在这种情况下,经济发展不可预见的因素增多,安全生产面临的挑战日益严峻,安全生产的环境相对复杂,安全生产规划的编制工作相对以往来说,难度更大,要求更高。但是,只要我们把各项准备工作做充分,把各方力量利用好,把各种资源整合好,把职能优势发挥好,就能够编制出高质量的安全生产规划。在这里,强调一下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首先,要理清发展思路,科学制定指标体系。理清规划基本思路、科学制定指标体系是编制好规划的重要前提。为此,我们要科学分析本地、本行业安全发展的条件和环境,注意把握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整体推进与突出重点的关系、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的关系,加强对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的分析研究,从而形成发展思路、制定指标体系,为“十二
五”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奠定扎实基础。
在基本思路的确定上,要立足于坚持安全发展,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巩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成果,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管理,力争在促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方面有所提高;要立足于增强安全生产公益性、保障性和基础性作用,提高安全监管部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力争在推动建立安全保障型社会方面有所创新;要立足于当前国情、省情和地区安全生产实际,突出贯彻落实我省安全生产两个《责任规定》,完善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加大安全投入,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力争在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热点问题上实现突破。
在指标体系的分析确定上,要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尤其是统计、发改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分析和掌握省、市(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对各项指标参数作科学、细致的论证和测算,使目标值的设置既能体现前瞻性,又符合安全发展实际,切实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其次,要突出规划重点,体现安全发展要求。规划编制要突出重点和抓住主要矛盾,针对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在安全立法、安全规划、行业管理、安全投入、科技进步、教育培训以及激励约束机制、企业主体责任、事故责任追究、社会监督参与、监管能力建设和应急救援管理等方面,研究提出一系列对策和保障措施。同时,继续推行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经济政策,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措施,通过改革发展解决深层次问题,实现长治久安。要力争使安全生产专项规划能够在转变理念、创新模式、破解难题、解决安全生产深层次矛盾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安全生产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是落实规划各项任务的重要载体,是实施规划的重要支撑,是实现规划目标、确保安全发展的重要手段。因此,我们要从实现安全发展的本质要求出发,做好重点项目(工程)的论证、衔接和申报工作。要着力做好重点建设项目(工程)的基础调查、信息收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工作,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重点工程,并争取与政府规划同步审批、同步实施。
第三、要注重统筹协调,确保安全与发展互促共进。统筹协调是科学编制规划的一个重要原则。从目前来看,“十一五”安全生产规划中提出的行业(领域)各项指标进展情况总体良好,大多数指标均达到规划的进度要求,有些指标已提前完成。但是,不同领域、不同地区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基层基础工作、安全投入力度、从业人员培训、企业本质安全、应急救援能力等方面,还存在一些急待解决的突出问题。煤矿、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依然居高不下,一些指标还相对滞后。这充分说明,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安全生产与地区经济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在发挥安全生产的保障作用上,不协调、不全面、不充分和层次低的问题依然存在。因此,在“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上,一定要更加注重发展实际,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各方力量,确保安全与发展互促共进。同时,“十二五”期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仍处于矛盾的多发期、敏感期,作为安全监管部门,在规划中进一步明确和体现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发展、服务、监管”的工作原则,强化服务意识、改进监管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同样显得尤为重要。
三、编制“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任务繁重,必须密切协作、协调推进
编制“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覆盖面广、涉及领域多,时间紧、任务重。局机关各业务处室、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配合,协调推进,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编制任务。
第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切实把规划编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重点课题的研究和规划文本的编制工作,及时了解和关注规划编制的进展情况,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实际困难和矛盾,保证人员、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要明确分管领导,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门的工作班子,集中研究和编制规划。
第二、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省局各业务处室和有关直属事业单位,要从大局出发,全力支持、积极参与省“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的编制工作。要按照职责分工,找准工作定位,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与监管行业、企业加强联系,分析研究监管行业(领域)、企业的安全生产现状、存在问题、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发展思路与预期目标,并初步筛选重点建设项目(工程),在处室集体研究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初步意见》。各处室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在报请分管领导审定后,将《初步意见》于7月底前报送政策法规处。市(州)安监局作为牵头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规划编制的协调、组织和督查职责,在与省安监局、本级发改部门搞好衔接,与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进行沟通联系的同时,要加强对县(区)安监局规划编制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规划编制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要上下联动,搞好衔接。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是保障规划科学性、有效性的必要环节。因此,要站在地区安全发展全局的立场上设置规划内容,通过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分工合作,进一步增强规划在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上的合力。一方面,要做好与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衔接,确保将“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列入政府专项规划,将“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4项指标纳入政府规划纲要的指标体系。另一方面,要注重与国家、省上“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在衔接统一的基础上,力求专项规划定位准确、功能互补,避免在空间布局、约束性指标方面相互“打架”,从而形成功能清晰、衔接紧密、协调配套的规划体系。在统计、上报重要数据时,一定要树立超前意识,把情况摸准,把数字测算得更科学、更充分。在安全生产重点建设项目(工程)的设置上,要加强与同级发改委及相关部门的衔接,有的项目(工程)还要加强与上级发改委及相关部门的衔接,尽最大努力将确保安全发展的重点建设项目(工程)纳入到本级政府“十二五”整体规划之中。
同志们,“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的编制工作已经启动。今天,各市州、各部门参加会议的虽然不是分管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和相关人员,但请与会的同志必须将省局制定的工作方案和这次会议的有关精神,及时向单位、部门主要领导汇报,认真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切实做到责任落实、稳步推进、按期完成。同时,要注意加强与省“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与沟通,确保规划编制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另外,在这里我想强调一下开展全省第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问题。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省委宣传部、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等七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目前,《通知》已经下发到各市(州)、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重点企业,在省安监局网站上也进行了公布。按照活动的总体安排和有关要求,本次活动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重点活动的开展情况,省安监局将适时进行总结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并抓好贯彻落实。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