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认识 强化措施
努力开创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新局面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建中
2010年6月1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会议,这是省政府下发我局“三定方案”中明确职业安全健康职能后,召开的第一次全省性职业安全健康会议。目的就是传达全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现场会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省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刚才,伯海组长传达了全国会议的主要精神。下面,我就全省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近年来,我省的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职业病防治工作也取得了很大成绩。但近年来,由于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用工的形式多样化和监管不到位等因素,使我省面临的职业安全健康形势还相当严峻,这不仅引起了社会和舆论的广泛关注,更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保护从业人员的健康安全。针对出现的农民工尘肺病事件,徐守盛省长、冯健身常务副省长、石军副省长、咸辉副省长分别作出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严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一)职业危害的形势严峻。近年来,大量高能耗、高污染、高危险、高危害企业从发达地区向我省转移。有的企业未经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三同时”审查就开工建设、投入生产,职业危害预防控制规章制度不完善,技术、防护措施不健全等问题十分突出,职业危害非常严重。
据卫生部门统计数据,目前我省共有尘肺病患者11200多例;急性职业中毒6起57例,死亡2例;慢性职业中毒10例,2005年度共报告尘肺新病例433例,死亡病例24例。2009年我省共报告各类职业病109例,其中尘肺病新病例42例。由于职业病统计要经过严格的诊断、鉴定程序,未进入这一正规程序的职业病患者,特别是广大的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农民工因为无知被伤害的情况大量存在,与大量的“未报告”和“隐性”职业病例相比,“报告病例”只是其中极少的一部分。
近年来,我省连续发生了多起较严重的职业危害事故。
今年元月份,全国各大媒体报道了我省返乡农民工群发尘肺事件。通过对400多名务工人员体检,初步诊断尘肺病患者124人(一期尘肺33人,二期尘肺57人,三期尘肺34人),患病率高达30%。由于农民工打工的不固定性,导致了职业危害的责任主体难于落实,也为我们实施监管增加了难度。
4月份,我省再次出现了100多名从业人员尿氟超标的事件。我个人认为,像这样的职业危害群体性事件在我省肯定还存在,只是没有显现出来。
我省职业安全健康的严峻形势,主要表现:一是职业危害防治的意识薄弱。职业危害的“不显性”和“潜伏性”,让较多的从业人员及用人单位只看重“红伤”的严重性,而忽视或轻视、甚至不清楚“白伤”对人体的危害性,致使职业危害防护意识普遍缺失。二是职业危害范围广。各种职业危害因素广泛分布在煤炭、冶金、建材、有色金属、机械、化工等传统工业,以及医药、生物工程、汽车制造等新兴产业和第三产业等几十个行业,全省有超过400万的从业人员暴露于各种职业危害因素之中。三是历史欠账多。由于种种原因,职业危害防治的历史欠账较多,政府和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投入不足,防护设施设备不到位,产生职业危害的落后工艺、技术、材料还大量存在。
(二)安全监管工作相对滞后。
一是没有把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我省14个市州安监局中还有一部分未完成职业安全健康职能划转。多数的安监部门没有把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是务虚的多,务实的少。自2009年省安监局开展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以来,截止目前,进行网上申报的企业只有不到20家,这里面既有企业方面的原因,也有安监部门不够重视的原因。
二是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和装备建设严重滞后。我省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普遍存在职业安全健康机构不健全、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悉、技术装备落后和经费无保证等问题。有的地方甚至还没有将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机构的建设工作提上工作日程。
三是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力度不够。由于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刚刚划转,安监部门工作还没有完全跟上来,业务水平欠缺,不知道具体监管哪些内容。在职业安全健康执法过程中遇到许多困难和阻力,现场职业安全健康的监督执法和行政处罚力度不够。
(三)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
一是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淡薄。一些企业重生产、轻投入,见利忘义,甚至置职工生命健康于不顾,作业场所有毒、有害因素浓(强)度不能得到有效控制。许多中、小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未采用有利于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而使用设备陈旧、简陋又缺乏必要防护设施的生产设备,多数企业未经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甚至,“三合一”的企业也为数不少,加重了生产岗位有毒有害因素的危害后果,从业人员职业病风险大大增加。
二是工作不重视,措施不落实。从近年省安监局在全省开展的安全检查和督查工作看,涉及职业危害的企业,除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重视不够外,还普遍存在机构人员、规章制度、检测检验、培训教育、工伤保险等措施不落实的情况。
三是职业危害浓度强度超标情况十分严重。由于管理不到位、投入不足,防护设施简陋等原因,一些企业职业危害浓度强度超标情况十分严重。去年,安监总局检测的55家石英砂加工企业,所有作业场所粉尘浓度都超过了国家标准,总尘浓度平均超标269.38倍、最高达1089.6倍,呼尘浓度平均超标286.7倍,最高达1248.35倍,粉尘中对从业人员危害极大的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极高,55家企业作业场所粉尘中二氧化硅含量平均在80%以上,平均含量为89.5%,最高达96.47%。
职业危害群体事件的频频发生,不仅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也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我省职业安全健康形势的严峻性,要充分认识到职业危害事件的危害性,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重要性,更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关系到经济快速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对此,我特别强调,对职业安全健康问题,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近年来因职业危害事件而受到处理的官员已不在少数。要着力克服“重安全生产,轻职业安全健康”的现象,进一步增强抓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职业安全健康纳入重要议事议程,从践行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高度出发,着力抓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切实保护好从业人员的身心健康。
二、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职业健康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端正思想认识,加速推动职业安全健康工作。
按照《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中确定的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国家总局关于“一个行动”(粉尘和高毒物品职业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着力锻造“两支队伍”(职业安全健康执法队伍、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员队伍)、坚决贯彻“三项制度”(职业危害申报制度、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制度)、努力完善“四大体系”(职业安全健康法规标准体系、技术服务与支撑体系、宣传教育培训体系、信息与装备保障体系),全面加强“五个环节”(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职业危害申报登记、职业卫生行政许可、作业场所监督检查和职业危害事故查处)的部署,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局党组研究,我省2010年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主要目标:一是以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为抓手,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职业危害企业数量、职业危害种类和接触人数,中央在甘、省属企业申报率达到50%以上(以作业场所为准,下同),市属及以下企业申报率达到30%以上。二是以粉尘和高毒物品治理专项行动为突破口,认真履行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职责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三是以宣传教育培训为重点,提高社会对职业危害的认识,努力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夯实职业健康监管基础,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实现全省职业危害防治形势的稳定好转,促进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
2010年全省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迅速推进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即是防治严重职业危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监管职责、提高监管执行力的有效途径,必须全力抓实抓好。按照省局专项治理方案要求,省局将于7月下旬,开展专项行动督查,重点检查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督查情况将在全省通报,同时抄送当地政府。各市、州要结合专项行动认真做好石英砂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石棉开采和石棉制品制造企业职业危害状况调查工作,要对辖区内石英砂生产、石棉开采和石棉制品制造企业详细进行调查摸底。
(二)全面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职业健康监管,规范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具有积极的意义。职业危害申报是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也是安全监管部门履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的重要内容。全面加强职业危害申报工作,有利于引导企业掌握本单位职业危害情况,积极做好防控工作;有利于安全监管部门摸清辖区内职业危害分布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管工作。各市州、县区安监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全省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甘安监安健[2010]104号)的要求,全面开展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作为推进申报工作的动力,抓住涉尘、涉毒的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皮革、家具、建筑材料、医药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金属制品业、电子设备制造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率先推进,对拒不申报和弄虚作假的,要严格按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7号)规定实施处罚。实现申报工作目标。
(三)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执法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作业场所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健康和生命权益。通过执法来有效促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有效预防和减少职业危害。要搞好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定期检查,尤其要抓好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石油化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监管检查工作。对于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和企业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以此作为推进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手段。对不符合国家总局23号令《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27号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对发生的职业危害事故要认真组织调查,严肃追究事故单位、相关部门以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做好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相关准备工作。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逐步开展职业卫生安全审核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颁布实施《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管理办法》,这项制度是预防治理职业危害的重要行政手段,各地要在制度实施前做好企业危害治理、摸清底数、申报审查等前期基础工作,为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制度实施做好前期准备。
(五)把好建设项目职业健康监督工作。近几年来,我省重点项目较多,各级监管部门要树立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思想意识,把好新上项目职业危害预防治理关。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工作,与当地卫生部门配合,跟踪掌握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职业安全健康方面隐患问题。对预评价和设计审查中提出的问题,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已竣工投产的建设项目,及时做好申报工作。
(六)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检查和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备案工作。众所周知,劳动防护用品能够有效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监管工作是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有效措施之一。因此,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对促进安全生产整体工作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今年,省局要继续开展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检查,检查中要重点检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同时,要加大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备案力度。
(七)加强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一是要加强对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重大意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防护知识的宣传。二是要加强对安全监管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监管和执法水平。三是对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进行资质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促进企业增强职业危害防治意识,并切实履行法律规定的职业危害防治职责。四是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进行必要的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通过教育培训,使监管人员熟悉和掌握我国的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做到依法行政,使企业经营管理者及从业人员知法、守法、知防、会防,形成群防群治的局面。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加强领导。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是关系到全省广大从业人员切身利益的大事,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09〕29号)和全国会议精神,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制定工作措施,全力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管工作。
(二)狠抓机构、队伍建设。机构、队伍建设是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的重要保障。各地要借本次机构改革之机,理顺职能,设置机构,配强人员。未成立专门机构或未指定专人专职负责的地区,要积极工作,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支持,着手机构队伍建设。各市州要积极与当地政府沟通,购置相应的检测检验设备,启动职业危害检查工作。省局将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为市州配备部分职业安全健康监督检查的速测速检设备,为执法检查提供必要的技术手段。
(三)加强工作配合。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涉及卫生、劳动、工会等部门,国务院办公厅已建立了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研究职业病防治工作,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与其它部门的联系与合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协调机制,信息通报制度和联合检查制度,形成监管工作合力。
(四)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各地要贯彻落实《甘肃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制定印发的《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精神,把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将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责任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贯彻《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依法承担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职业病申报、职业中毒防护、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改善作业场所劳动安全条件,提高防护能力,切实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
(五)强化社会监督。近年来,全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有力推进与社会监督密不可分,可以说社会监督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开展。各级安监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监督,让这项工作在社会广泛参与的氛围下有序、有力开展。
同志们,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文明进步,安全生产工作必将由以控制事故为主逐步转向以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为主。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任重而道远,面对新的任务、新的挑战,我们别无选择;面对机遇我们更不可能轻言放弃。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监总局的正确领导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认真学习践行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努力开创我省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事业新局面,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